中山市港口镇第二幼儿园(暂名)是由中山市港口镇举办的财政拨款类公办幼儿园,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园长1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有较丰富的教育理论知识、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和联系群众;
4.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5.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资格条件
1.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8日,即1981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学前教育或教育管理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至少5年以上的园长(副园长)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8日);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4.持有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
5.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不得报考情况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其它不得报考情形。
二、待遇和聘期
招聘对象与镇教体文旅局首次签订3年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
实行年薪制,待遇按照《港口镇公办幼儿园园长薪金福利实施方案》执行。
三、录用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综合面试、政审和体检、公示和录用等五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网络报名。
1、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1)《中山市港口镇2022年招聘公办幼儿园园长报名表》(Word电子可编辑版及PDF版);
(2)第二代身份证;
(3)学历和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参保证明;
(7)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
(8)个人简历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等)。
(9)自我介绍视频(总时间控制在5分钟。考生应穿着大方得体,面对摄像头,不得使用滤镜等可能导致本人严重失真的设备,妆容不宜夸张,不得遮挡面部(不得戴口罩),确保拍摄区域背景整洁、光线充足,无其他干扰,呈现报考者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仪态等,格式:mp4、3gp、mov、m4v,视频大小限制在150M以内)。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1)采取网络报名加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式。
考生按照要求,将上述材料合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报名表另附Word电子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312329763@***,报名资料的文件名为“应聘园长+姓名”。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择优选择,初审通过人员由招聘单位采取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方式通知其携带有关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6日。
(二)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由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料,根据报考人员的道德表现、专业素养、学历学位、个人特长、获奖情况、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结合视频资料评审等综合评价,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如有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放弃面试的,按择优情况进行递补。
(三)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通过答辩的形式考察应聘者履行园长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养、技能。面试地点拟定在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及有关要求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具体如下: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环节人员。若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3.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政审和体检。政审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在港口镇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六)递补。因应聘者体检、政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公示中发现影响录用情况的,根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同期在“港口发布”微信公众号、港口镇政府网站等公布。
(二)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公示结果影响录用者;
3、放弃录用资格者;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录用者。
(三)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应主动了解考区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提交《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2),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严格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测体温、戴口罩等。
本公告由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0760-88411085,联系人:刘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60-88402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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